• 对小微企业各税收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载体提供服务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物电子商务销售除外)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全额征收3%的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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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延期3个月缴纳税款。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免征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对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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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账服务工作实施细则

    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年底。积极稳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逐步解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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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型企业代理记账

    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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