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资服务

    融资服务

    1、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贷款期限灵活,能够满足企业临时性、短期和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 业务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额度:无限制、看评估价值,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贷款期限:3-5年 利息银行基准利率,根据客户实际情况而定 2、个人消费贷款 贷款对象:有房屋装修、购物、旅游、教育等日常消费需求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实际看评估价值 贷款期限:最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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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

    “青锋计划”是团市委依托市青年创新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市青创会”)自2011年起实施的一项重点品牌项目,以“帮扶青年创新创业,培养未来企业家”为宗旨,主要为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基础的优秀创业青年,提供创业服务资金和智力支持。经过几年发展,形成了“一笔创业服务资金、一支导师团队滴灌式辅导、一个与创业项目紧密相关的商业资源网络、一系列提升能力的创业培训、一个相生相长、互促共进的创业生态圈”的“五个一”促进青年创新创业长效帮扶机制。 二、项目申报范围 “青锋计划”项目采用先申报立项再组织实施的方式进行。全市各区县(自治县,下同)团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团工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均可自主申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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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孵化服务

    孵化服务

    创业场地服务:单位为入驻中小微企业提供办公、技术研发场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提供房屋、仓储、水电暖管理、保安清洁等服务。 创业辅导服务:单位提供工商、财税、专利申报、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协助微型企业办理工商注册、代办一般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事宜;聘请创业导师,为入驻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企业诊断等服务。 企业培训服务:单位将通过讲座、沙龙、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管理、项目申报、资金融通、文化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等培训,提升入驻中小微企业创业能力,帮助企业引进、培训各类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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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评估

    组织评估

    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四条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应当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登记管理权限,负责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领导,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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